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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人, 說熟, 又沒很熟; 說不熟呢, 又還不致於.  
充其量只能說是 “認識的朋友".  
但是這朋友的定義還真他馬的廣.

這樣說好了, 會常在 msn 聊個小天  or 偶爾電話連絡 or 偶爾傳個email相互關心一下(不包括傳無聊笑話那種喔)
或著是, 交情已經好到就算不常連絡也會心有靈犀的那種人我可以歸類為 好朋友 or 好姊妹.
其他的, 我只能用廣義的 "認識的朋友"來歸類.

今天, 就有一位 “認識的朋友" 傳來一封 email.
我一看到名字, 心裡已經大約有不好的預兆, 打開一看, 幹, 果不期然, 果真有事相求.
因為寫到有事相求, 就必須先打個岔順便幹醮一下幾位不太熟的白目朋友: 
有些 msn 加入好友清單至少可以以 年 來當單位計算的人, 忽然丟個訊息, 他們連招呼都懶得打 ( 打招呼是禮貌耶, 基本禮數吧, 除非我跟你很熟)開門見山第一句話就是可不可享用我的員工特價幫他們買蔽公司產品.
我絕對100%樂意讓有需要的人享用我的員工特價, 反正不用白不用, 幫大家省錢我也很開心.
可是, 我怎麼從來都沒接過你一通問候的電話 or 簡訊 or email?  在線上也從未接收過你的信息?有求於人難道不需要一點禮冒嗎? 

ok, 回到主題.
寫到 “認識的朋友"傳來一封 email....
她信裡寫到, 天氣越來越好了, 找一天去你家游泳吧. (這是個肯定句, 不是問句)
幹, 我跟你有很熟嗎? 你以為我家是什麼, 市立游泳池嗎?

去年夏天這位白目朋友也寫過兩封跟這半金八兩的 emails
當時也讓她攜家帶眷來我家玩, 沒什麼大不了, 畢竟我那時是俗辣一枚, 不好意思說 NO.
再說, N 年前我也很白爛的說我搬新家歡迎來坐坐的客套話. (自己捅的簍子自己擔!)
就當作是我之前邀請你來我家坐坐的付諸行動. 

可是我今年有邀請你來嗎?
你有邀請我去你家過嗎?
你有問我克不克以嗎?(裝可愛!)
你的問題永遠是個肯定句, 不是問句, 可以在裝白目一點!
繼去年在我家游完泳後, 我好像就不曾收過任何問好的電話/msn/email 吧?

今年老娘不再當俗辣了.  
想來我家游泳? 
去吃大便吧你!!

教朋友就像英文的 two way streets, 它是個雙向道, 非單行道.
真的好朋友是不會計較那麼多的. 如果好姊妹要來玩, 得知的那天大概就已經開始在興奮的排計畫吧.

這就是 好朋友 vs. 認識的朋友 的差別啊.

 

 

p.s. 延伸閱讀諾寶姐姐的  ㄟ! 你有空嗎? 我要到溫哥華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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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KS21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